近年台灣經濟發展亮眼,是全球第19大出口國,2023年貿易總額達7,843億美元,不僅如此,在對外經貿關係拓展上也屢傳佳音,包括與美國啟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與英國建立「提升貿易夥伴關係協議」(ETP),以及與加拿大在2023年12月正式簽署「投資促進暨保障協議」(FIPA)。FIPA是台灣與加拿大的第一個經貿協定,在政治與商業上均具有重大意義。
加中關係變化
為台加關係帶來轉機
行政院政務委員、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指出,過去加拿大跟台灣的雙邊關係十分低調,主要是加拿大在1970年與中國建交之後注重發展對中經貿關係。此後中國隨著經濟快速成長,更逐漸成為加拿大重要貿易夥伴與投資來源國。
這樣的關係自2018年12月華為孟晚舟事件後出現劇烈變化,加上美國大幅調整貿易政策,要求加拿大、墨西哥重新談判「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並更名「美加墨協定」(USMCA),納入更高標準的貿易規則,對中國則發起貿易戰,不斷升高的地緣政治不確定性,不僅令加拿大政府在2020年9月宣布停止加中FTA談判,更深感需強化與印太區域的連結。隨後加拿大政府於2022年11月發布「印太戰略」報告,將中國視為日趨具破壞性的全球強權,明白地顯示了中加關係的變化。這個變化也為後續台加關係的快速發展帶來轉機。
把握時機
成功推動台加簽署投資協議
加拿大在印太戰略報告中也多次提及,將在經貿、科技、供應鏈等面向與台灣深化合作。其實台灣與加拿大的貿易一直維持一定的水準,台灣為加拿大第11大貿易夥伴,2022年雙邊貿易總額約58億美元。
「早在10年前,台灣就積極想與加拿大洽簽投資協議。」楊珍妮提及,2014年雙方談完台加避免雙重課稅協議(ADTA)後,接下來的目標就是投資協議,但當時加拿大正在思考將各國的投資協議版本統一,而暫停與各國的談判;直到2021年對外洽簽投資協議範本出爐後,才又重啟相關工作。
在台灣政府持續接洽下,加拿大政府在2022年終於同意與台灣展開洽簽FIPA的探索性討論,依據加拿大修訂完成的FIPA範本,共舉行3次討論會議。在確認彼此制度相近,且對打造包容、開放、高標準的投資環境理念一致後,雙方於2023年2月展開談判,並成功於12月22日簽署協議。
FIPA不僅是加拿大更新範本後第一個完成洽簽的投資協議,更是加拿大第一個跟非邦交國簽署的投資協議。台加FIPA的完成,可說是天時、地利、人和,以及台灣政府鍥而不捨的推動下的成果。
打造平衡的投資規範
過程充滿挑戰
楊珍妮坦言,台加FIPA的談判過程中充滿許多挑戰。首先是如何平衡投資者權益與地主國政府規範權力。加拿大過去曾有31起由投資人提起的投資爭端仲裁案,主要控訴加拿大的環境保護、資源管理、產業政策等措施影響投資權益,因此對加拿大而言,保有政府施行政
策的空間非常重要。
出於這個考量,台加FIPA規定,當投資人與地主國發生投資爭端時,應先以友善協商的方式解決,只有在協商不成且雙方合意時,才可進入國際仲裁。這樣的規範,同樣保障了我政府的政策空間,又實務上台灣投資人多半都希望避免進入仲裁程序,先透過雙方政府進行調解,有助於較有效率地解決爭端,對我方也是有利的。
另一項挑戰是語言。FIPA是台灣首次同時以英、中、法3種文字對外簽署協議,且3個版本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都須由雙方協商確認。在翻譯FIPA的中文約本時,加拿大一開始提出的文字有許多並非我國法律慣用語,經我方說明,加拿大同意採用我方翻譯,例如「paragraph」譯作「條」而非「段」;「integrity」譯作「誠信」而非「廉政」。至於法文的約本,我方則是聘請在法國執業的律師協助,以法文與加拿大逐條確認翻譯用語的正確性。
強化產業互補優勢
建構連接北美的韌性供應鏈
台加FIPA簽訂後,再搭配之前已簽署的ADTA,更加完善雙方投資環境。那麼,FIPA到底有哪些內容?
哪些產業將受惠?
首先,FIPA涵括投資保障、投資促進以及投資自由化。FIPA規定,除了雙方協議的少數保留項目,雙方對彼此的投資限制措施不能比現況進一步擴大,提供投資者可預測與穩定的投資環境。其次,雙方政府就衛生、環境、性別平等、少數民族權利與文化多樣性等政策,仍保有自主空間。投資人與地主國若有投資爭端,先以友善方式解決爭端,而雙方政府就協議的解釋及適用,儘可能透過友善諮商方式解決歧見。
目前台商在加拿大的主要投資業別為IC通路、再生能源、資通訊、生技製藥;加拿大則有退休管理機構來台投資離岸風電計畫。從產業面來看,加拿大的優勢在半導體研發、光電、電動車、清潔能源、關鍵礦物、AI等領域,而台灣則擁有半導體製造、設計和封裝等強項,雙方產業彼此互補,有很大的合作空間。特別是加拿大蘊藏豐富的關鍵礦物,是發展再生能源、電動車最重要的關鍵原物料,是台灣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夥伴。
此外,加拿大有良好的法治與開放的商業環境,並透過USMCA與美國、墨西哥市場高度整合,是企業前進北美的優良跳板。台加FIPA打造雙邊更開放、穩定的投資經商環境,不僅提供雙方業者將產業互補潛力發揮到最大的舞台,對台商而言,更可透過加拿大強化對北美布局,建構具韌性的產業供應鏈。
以FIPA 為基礎
拓展國際經貿空間
「FIPA是高標準的經貿協定,並且涵蓋層面十分廣泛,對於台灣推動與他國洽簽雙邊投資協議或爭取參與區域國際經貿協定,也會產生正面幫助。」楊珍妮以台灣近年積極爭取加入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為例,指出加入CPTPP的經濟體,必須依循「奧克蘭三原則」,也就是符合高標準、遵守貿易承諾、獲得全體成員共識。
針對第一項高標準,FIPA許多內容跟CPTPP投資和跨境服務貿易的規定相同或標準更高,充分展現台灣有能力執行CPTPP的高標準規範,例如FIPA規定,當加拿大業者申請來台灣設立據點,主管機關發放執照的流程、審核效率等都必須要合理、客觀與透明化。FIPA可以幫助我們獲得加拿大對於台灣願意且能夠遵守經貿高標準的認同。關於第二項遵守貿易承諾,加拿大從未指責過台灣違反貿易承諾,反而是加拿大曾經對台灣出口的焊接鋼管徵收不當的反傾銷稅,台灣在2016年向WTO控告加拿大並獲得勝訴。
至於第三項共識決,對台灣是一大挑戰。目前CPTPP共有12個成員,大多為我國主要的貿易夥伴,但也有部分成員與台灣的經貿往來較少。除了持續透過APEC與WTO等多邊組織接觸CPTPP成員經貿首長尋求支持,外交部也透過駐外代表或實地組團到各個成員國進行官方拜會,並擴大與產、學意見領袖交流,推動實質合作,形塑對我有利的輿論,希望藉此促使CPTPP成員國儘早達成共識,成立台灣的入會工作小組。
整體而言,FIPA內容融入21世紀國際間討論的投資貿易新興議題,如企業社會責任、環境保護、治理相標等貿易規範,打造具包容性、永續性、可課責性的高標準經貿體制。FIPA也是近年來台灣對外洽簽投資協議中,提供投資人最完整的保障,可預測性及便利度最高的,也充分顧及中小企業、婦女與原住民權益。FIPA向國際社會展示了台灣的企圖心,追求打造更有利於經濟開放與包容發展的高標準商業環境,並加強與理念相近夥伴的互利合作。
在這樣的基礎上,政府將會持續積極的作為,追求拓展台灣的國際經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