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一百十六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業於115年10月7日發布,為展現我國勞動多元從業量能及實力,請各薦送單位踴躍推薦各行各業、特殊身分、從事具地方特色職業或產業之優秀勞工參與選拔。
二、各薦送單位應於115年12月14日前,依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將推薦參加選拔人員相關資料一式6份,以A4紙張格式送達勞動部辦理評選。
三、另請併同將「中華民國116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表」可編輯電子檔及參選人資料彙整表,以電子郵件提供勞動部彙整;相關表格及規定可至勞動部網站查詢下載,參選人資料彙整表詳如附件。
聯絡人:勞動部,姓名:劉小姐
電話:(02) 8590-2820 ,email:yoshi0321@mo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