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述修法重點說明:
1.調整「水措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審查費」:各項審查費調增約50元至600元/件不等。
2.調整「其他應收費之審查項目及審查費」:各項既有審查費調增約100元至1,400元/件不等,並新增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視)及連線傳輸措施說明書、確認報告書之「變更」審查費,分別為2,100元及3,900元/件。
二、檢附修正草案總說明與對照表、意見單各乙份。(詳附件)
三、意見單填寫後,請於115年10月20日(二)前,回傳至本會聯絡窗口。
聯絡人:綜合事務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 分機277 ; 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