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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預告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其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及預告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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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附旨述函文、修正預告影本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詳附件)

1.「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具體方向包括:擬訂國家整體資源循環計畫、設立資源循環推動會、綠色設計準則、產品及工程使用再生粒(材)料、源頭減量及禁限用、延長產品使用壽命、產品數位追蹤、公部門優先採購、獎勵補助措施、資源循環用地、循環融資與投資及資源循環實驗沙盒等。

2.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具體方向包括:擴大責任業者範圍、再利用事權統一、再利用過程控管、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追蹤、電子圍籬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清理刑責、提前債權保全及提高裁罰等關鍵因應措施,以期有效預防,遏止非法棄置廢棄物。

聯絡人:環境部,姓名:郭庭瑜

電話:(02)2311-7722 分機2642 ,email:tingyu.kuo@moenv.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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