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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環境部「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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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本次修正為接軌國際有關塑膠包材之回收標誌標示規定,並使民眾及回收業者妥善辨識與回收塑膠平板包材,爰以修正。
二、檢附旨述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各1份(詳附件),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於30日內提供本會承辦聯繫窗口,以利彙整。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 ,姓名: 蔡育仁 先生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7,email:arlen@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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