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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福部修正「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甲報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附表三,製造許可編號納為許可證登記事項之相關措施,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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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11月28日FDA器字第112161081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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