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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有關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調查美國鋼鋁產業之溫室氣體排放情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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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一、USTR 於本(2023) 年6月6日發布新聞稿,戴琪大使致函要求USITC就美國生產鋼鋁產品之温室氣體(GHG)排放情形進行事實調查,並於2025年1月28 日前提交報告。
二、該信函內容扼陳如次:
(一)美國與歐盟於2021年10月31日宣布雙方恢復美歐過往鋼鋁貿易流量(註:美國對歐盟採取「關稅配額」,取代鋼鋁232條款關稅),並宣布雙方啟動「全球永續鋼鋁協議」(Global Arrangement on Sustainable Steel and Aluminum) 談判:
1、美國與歐盟將合作保護雙方鋼鋁產業勞工及社群,避免全球產能過剩及氣候變遷。雙方將完成上述協議, 以減少若干國家之高碳排且造成產能過剩之鋼鋁產品貿易;該協議將確保相關國家降低其鋼鋁產業之溫室氣體排放。
2、美歐將成為該協議之初始會員 (initial Members) ,雙方將邀請理念相近經濟體(like-minded economies)加入該協議,以恢復該等產業之市場專向,並降低全球鋼鋁貿易之温室氣體排放。雙方目標於本年10月前完成上述協議談判,且未來雙方執行該協議時將持續進行相關討論。
(二)USTR依據關稅法第332條款要求USITC進行事實調查並於2025年1月28日前提交報告,調查美國生產銅鋁之溫室氣體(GHG)排放情形,該調查將有助於美歐就上述協議進行討論:
1、USTR要求USITC向美國鋼鋁廠商提出問卷,以蒐集產品生產以及粗關GHG排放資訊,並要求USITC估計2022年美國生產銅、鋁產品各個類別之最高及平均GHG排放量。
2、USITC調查美國鋼鋁廠商 「 GHG排放」應包含以下3種範團:
(1)範圍1:廠商設施直接排放之GHG, 包括燃燒燃料及廠房發電排放之GHG。
(2)範圍2:廠商購買之能源(purchased ‘energy)間接排放之GHG,例如發電丶蒸氣、發熱或冷卻。
(3)範圍3:廠商購買之原料間接排放之GHG,包括美國廠商生產所需之鋼、鋁原料(intermediate steel and aluminum inputs),USITC亦應蒐集該等原料之數量及來源,例如初級未鍛軋鋁(primary unwrought aluminum)、半成品鋼(semi-finished steel)等。
(三)檢送USTR新聞稿及戴琪大使信函,併請參考。

活動聯絡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蔡嘉福  TEL:02-2397-7281    email:sai@trade.gov.tw 

本會聯絡人: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  國際業務室 周柏恆  
TEL:(02)8792-6666 ext:245  FAX: (02)8792-6141  email: mac@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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