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5日環署氣籌字第1129102044B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應進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之事業、中央地方齊力合作,強化排放源增量管理、提供多元化抵換來源,擴大減量效益及事業進行增量抵換應遵循規定,預告影本、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附件。
三、對於草案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 ,姓名:蔡育仁 先生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7,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