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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國家課徵塑料包裝稅現況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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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International Tax Review 

https://www.internationaltaxreview.com/article/2ba9a65l5p74ycisjwagw/plastic-taxes-a-guide-to-new-legislation-in-europe

根據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Directive 94/62/ECC)及其實施決策(Decision(EU)2019/665),歐盟決定自2021年1月1日開始,依據不可回收之塑料包裝廢料的數量,向會員國徵收費用。除了鼓勵會員國透過實施歐盟塑料策略(European Plastics Strategy)來減少包裝浪費,並刺激循環經濟﹔同時准許會員國得以根據輔助性原則來定義最合適自己國家的政策,以減少塑料包裝廢棄物污染。歐盟訂出每公斤未回收之塑料包裝廢料須收取0.80歐元的費率,並訂有避免較不富裕的會員國必須支付過多的機制。會員國可自行選擇如何對廢棄塑料包裝徵稅,或用其他稅收名目來籌集應付徵收額。

2018年,歐盟執委會提出一次性使用塑料指令(Single Use Plastics Directive),旨在將歐盟最常見的10種塑料垃圾,例如塑膠袋、塑膠杯和飲料瓶,減量50%以上。並自2021年起,禁止在歐盟市場使用以下塑料產品:棉花棒﹔餐具和餐盤﹔飲料攪拌棒和吸管﹔氣球棒子﹔聚苯乙烯(EPS)食品容器、飲料容器和杯子﹔氧氣降解塑料。

會員國針對歐盟制定的減量目標,可採取不同措施。目前針對塑料包裝產品,各國作法不一,已經採取實際措施的國家有西班牙及義大利。簡述2個國家的做法如下:

西班牙

西班牙立法機關已批准通過一項對不可重複使用的塑料包裝的新稅法,於2023年1月1日生效。新稅法涵蓋範圍非常廣,不可回收之塑料包裝廢棄物稅率為每公斤0.45歐元,預計第一年可為西班牙政府帶來約7.24億歐元的收入。

為減少塑料包裝稅,外國製造商必須向西班牙的進口商提供證據,證明其產品包裝所使用的回收材料數量。在接受製造商聲明的過渡期之後,自2024年起將需要提交一份再生塑料證書。該證書必須符合歐洲標準UNE EN 15343:2008( 塑料回收可追溯性、合格性和回收內容評估),並由經認證的實體頒發。

義大利

義大利亦通過類似的稅法,稅率一樣為每公斤0.45歐元,原本預計應於2023年1月1日生效,目前確定將延遲至最快於2024年開始實施。

此外,英國雖已脫歐,卻是歐洲國家中較早採行塑料包裝稅的國家,其措施如下:

英國自2022年4月1日起對塑料包裝徵稅,稅率為每噸200英鎊,預計第一年可為英國政府帶來約2.4億英鎊的稅收。接下來隨著消費者將轉向更多可重複使用、可回收和非塑料的替代品,預計該收入將逐漸減少。為鼓勵回收利用,只有回收成分低於30%的塑料包裝產品才需要徵稅。因此含35%回收成分的塑料容器即可免稅。

為減少塑料包裝稅,外國製造商必須向英國的進口商提供證據,證明其產品包裝所使用的回收材料數量。英國政府要求,該證據可以是外國製造商提供的回收成分證明或是獨立的供應鏈審計,且須由進口商或被認可的第三方提交。

值得注意的是,各國課稅的方式也有不同。在英國,若塑料是主要成分,則徵稅基數是整個包裝的重量。例如一個包裝是由3g紙、3g鋁和4g塑料組成,則整個包裝被視為塑料, 需繳納10g總重量的稅。在西班牙和義大利,若包裝是由多種材料組成,則只有塑料成分需要課稅。因此,該相同的包裝進入西班牙或義大利市場,則只繳納4g重量的稅。

此3國採取的塑料包裝稅適用於所有在該國國內銷售的產品,無論是國內製造或是進口。因此,該政策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相符,沒有歧視國內產品和進口產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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