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經濟部於2021年1月1日發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列超大用電量企業須建置10%再生能源設備,稱為「用電大戶條款」,用電大戶將以與台電簽訂契約容量5000KW為門檻,符合用電大戶條件的用電戶,須在五年內建置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設備。該選擇「自建綠電、儲能、購買憑證或繳納代金」哪一種方式,頓時成為產業間的熱門話題,故由經濟部工業局主辦,資策會攜手電電公會規劃辦理「AIoT智慧應用分享會-用電大戶再生能源與節能解決方案」,歡迎企業踴躍報名參與。
連結網址:https://IEvents.iii.org.tw/EventS.aspx?t=0&id=1230
聯絡人: 展覽專案室 陳銘祥先生
電話:(02)8792-6666分機 324 ,傳真:(02)8792-60 39 ,email: alan @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