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環保署109年12月29日環署土字第1091210240號令及第1091210318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旨揭發布令/公告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
三、修正發布相關詳細內容請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或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下載參閱。
四、聯繫窗口:環保署 張富傑 電話:(02)2383-2389分機8306;E-mail:fcchang@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沈姵甄 小姐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3,傳真:(02)8792-6039,email:sheily@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