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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署修正發布「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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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依據環保署1091229日環署土字第1091210240號令及第1091210318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旨揭發布令/公告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

三、修正發布相關詳細內容請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或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下載參閱。      

四、聯繫窗口:環保署 張富傑 電話:(02)2383-2389分機8306E-mailfcchang@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沈姵甄 小姐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3,傳真:(02)8792-6039emailsheily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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