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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ISBI高科技自由區」相關獎勵措施,請有興趣赴土耳其之相關廠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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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土耳其已於本(109)年9月6日第31150號公報發布第2635號總統令,通過該自由區獎勵方案,土耳其貿易部並發布有關該總統令實施措施與原則之2020/4號公告,有關投資獎勵部分,摘要如下:
(一)提供上限10名合格員工之每月工資1,250美元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5,000美元)。
(二)廠房租金半價優惠(每年最高補助7萬5千美元)。
(三)申請獎勵之公司自申請日起5年內海外年銷售須達1百萬美元,銷售比例須達當初承諾且銷售需每年呈現上升趨勢為期共5年。
(四)給予廠商生產活動的獎勵每年由主管局監督及評估,根據監督及評估的結果,主管局可決定警告,暫停或終止獎勵。倘當年度未達申請執照時承諾之銷售額則會收到警告;於次年底仍未達標則次年1年暫停獎勵;於暫停獎勵當年仍未達標則終止獎勵。

二、土耳其貿易部公告亦針對次航商進駐資格加以規範,內容摘要如下:
(一)使用活動種類:從事軟體或資訊產品生產活動、其他由貿易部根據地區特性所決定之專區外匯服務活動、在自由區內執行中高科技或高科技製造活動等。倘有必要性,主管局(貿易自由區、外國投資和服務局)可准許在自由區具輔助性、協助性及相關性需求活動,該些活動申請、評估與給予執照需依2009/1號及2009/3號公告辦理。
(二)適用公司種類:
1.至少3年前已於土耳其或其他自由區設立,且有特定出口經驗之公司,近3年營收至少有10%來自出口且年平均出口營收為75萬美元以上者可申請營運執照以進行前揭各種適用活動,但需將總部移至該區域,或設立分公司,或設立擁有主要股份的新公司。
2.外國公司,至少在海外設立3年以上,近3年年平均營收須達75萬美元者可申請營運執照,並在前揭各種適用活動之範圍內進行營運,但須設立分公司或設立擁有主要股份的新公司。
3.現有的特別自由區之公司,近3年營收的75%源自國外且年平均出口營收為75萬美元以上者可申請新的營運執照以進行前揭各種適用活動。
4.不屬於前3類公司的申請公司,在有限範圍內倘區域內具適合場地給予這些申請公司,則可申請執照,且須由主管局認定為適當的申請,執照期間為3年。
5.貿易部可決定擬申請營運執照之公司的額外條件。
6.以上公司營收需由宣誓公認會計師報告認定;外國公司根據國際稽核標準所做之報告認定。

三、本案相關第31150號公報、2020/4號公告及其法規附件英文摘譯如附,請卓參。

詳細活動資訊請參考附件資料

活動聯絡人: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李宗曜先生
電話:(02)2389-2111分機314,傳真:(02)2382-0497,email:tylee@moea.gov.tw

本會聯絡人:周柏恆 先生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45 ,傳真:(02)8792-6141,email:mac@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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