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7月13日環署基字第1090052810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修正「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公告影本及相關書表格式各1份。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沈美智 電話:02-2370-5888分機3407;e-mail:meishen@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先生電話:(02)8792-6666分機277,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