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6月10日環署空字第1090042635號令辦理。
二、檢送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許平和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06;e-mail:phsheu@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 蔡育仁 先生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7,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