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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署「水汙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項第一項附件」、「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與「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3項修正草案研商會,敬請惠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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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522日環署土字第1090038575號函辦理。

二、檢送「水汙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項第一項附件」、「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與「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3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與修正草案簡報說明各1份。

三、旨述會議訂於63日下午2時假環保署4樓第1會議室舉行,研商會議議程及空白意見表詳附件,會員對於修正草案內容若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962日前將意見單email或傳真至公會,以利彙整提供環保署參採。

會議直播網頁(網誌:https://epa.hievent.hinet.net/live)

五、聯繫窗口:環保署 張富傑 電話02-2383-2389分機8306e-mailfcchang@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先生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7,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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