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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消防署「令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相關用詞說明資料」暨「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違反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案件裁罰基準(草案)」意見調查表,敬請惠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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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09416日消署救字第1090600081號函辦理。

二、檢送「令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相關用詞說明資料」、「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違反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案件裁罰基準(草案)」及意見調查表各1份。

三、會員對於草案內容若有相關意見或建議事項,請於10958日前email或傳真至公會,以利彙整提供消防署參採。

三、聯繫窗口:消防署 李彥毅 電話02-8195-9119分機6228e-mailfc651075eric@nf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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