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27日環署毒字第1090022317號令辦理。
二、檢送訂定「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葉宇珊 電話:02-2311-7722分機2777;e-mail:yushan.yeh@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