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90020599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廢止「高級柴油依其銷售量,向銷售者或進口者徵收空氣汙染防制費」預告影本、原公告及廢止總說明各1份。
三、會員對於修正草案內容若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9年4月10日前email或傳真至公會,以利彙整提供環保署參採。
四、聯繫窗口:環保署 滕肇芸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15;e-mail:chaoyun.teng@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