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電子報∣ 友善列印字體大小 文章分享-Facebook 文章分享-Plurk 文章分享-Twitter
轉知環保署「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3條、第6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敬請惠提意見。
獲取產業訊息零時差!立即訂閱電電公會電子報。

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318日環署空字第1090019969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3條、第6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三、會員對於修正草案內容若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9410日前email或傳真至公會,以利彙整提供環保署參採。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黃星富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10e-mailhsingfu.huang@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

訂閱電子報 友善列印 字體大小:
獲取產業訊息零時差!立即訂閱電電公會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