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銜交通部109年1月22日環署化字第1098000044D號及交路字第10900001131號令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蔡洧清 電話:02-2325-7399分機55226;e-mail:weiching.tsai@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