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3日環署化字第1098000093號令辦理。
二、檢送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及管理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張家銓 電話:02-2325-7399分機55203;e-mail:chichuchang@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