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109.3.3經貿字第1090460109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依據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第4條,出進口廠商108年度之出進口實績達2,300萬美元以上者,經濟部將予表揚為出進口績優廠商,並列入出進口績優廠商名錄。
連結網址:
聯絡人: 國際業務 室,姓名: 陳書萍電話:(02)8792-6666分機 243 ,傳真:(02)8792-6141 ,email: sasa@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