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9年1月16日環署化字第1098000019號令辦理。
二、檢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朱冠綸 電話:02-2325-7399分機55214;e-mail:klchu@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姓名:蔡育仁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