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環保署108年6月11日環署空字第1080040642號公告「公私場所應定期申報排放量之固定汙染源」,檢送公告影本1份。
二、依據環保署108年6月11日環署空字第1080040643號及第1080040643A號公告廢止「第一批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汙染源」,檢送廢止公告影本2份。
三、依據環保署108年6月11日環署空字第1080040625號修正發布「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四、聯繫窗口:環保署 黃星富;電話:02-2371-2121分機6210;e-mail:hsingfu.huang@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 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