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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對進口彩色電視實施進口許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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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商工部對外貿易局(DGFT)於2020年7月30日公告,自即日起規定各類彩色電視由自由(Free)進口改為限制(Restricted)進口,進口商必須事先向DGFT申請進口許可,且進口商禁止以實際使用者(Actual User)名義申請專案進口。前述限制措施涵蓋各類尺寸彩色電視及螢幕,除小於63公分之 LCD電視及黑白電視(Monochrome TVs) 外,稅則號列歸於85287211至19之9項8位碼之電視機。

印度2019-20財政年度(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自全球進口彩色電視機7.81億美元,主要進口來源為越南(4.28億美元、54.8%)及中國大陸(2.92億美元、37.4%),另印度本地銷售電視有35%為進口產品,其中高端電視市場主要由進口供給,中低階機種則為本地製造。由於印度政府質疑中國大陸相關電子產品可能透過印度與東協國家簽有FTA之優惠稅率,自東協國家轉運至印度,爰採取進口許可措施以減少違規轉運情形。

為落實在印度製造及自給自足政策,印度政府已逐步採行非必需品進口之限制,除電視外,其他運動用品、玩具及塑膠等產品未來都有可能被列入限制進口範圍;印度電視製造業者咸認為印度有能力製造各類電視,無需仰賴進口,該限制措施將有助於吸引投資。惟電視機製造廠商Samsung、Xiaomi、TCL等目前仍暫不考慮至印度設立新生產線,評估印度市場對大尺寸及高端電視需求仍不足,設廠生產不符經濟規模效益。

另一方面,本地進口商則提出盼政府給予過渡期或發給臨時許可證(Ad Hoc Licenses)之訴求,因商工部以公告日為生效日,對廠商而言,致使高達數千萬盧比的訂單都已事先下單並付款,甚至貨物已在運送途中無法臨時更改,在缺乏緩衝期情況下,容易造成貿易不確定性之損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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