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聯盟由大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會、SIG(Special Interest Group)及秘書處所組成。
(一)參加本聯盟之成員均稱為會員,凡贊同本聯盟宗旨之國內公民營機構、團體,皆可提出申請,經審查合乎條件者,可成為會員。
(二)會長得視需要聘請個人為榮譽會員,其總數不得超過SIG成員的五分之一,權利義務與會員相同。
(三)權利:
1.每一會員有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及SIG正副召集人之推舉權、被推舉權。
2.可得到聯盟之資訊,並優先列入為未來合作之對象。
3.可免費或優惠:
(1)參加聯盟舉辦之研討會或訓練課程;
(2)公會場地之租借;
(3)取得市場資訊;
(4)產業合作;
(5)業務推廣;
(6)其他。
各委員會及SIG之業務推動由主任委員、召集人擔任主持。委員會及SIG工作內容如下:(得視需要增減)
1.辦理檢驗測試驗證相關活動
2.辦理相關業務活動
3.制訂TEEMA行業標準
4.規劃國內外之推廣宣傳活動
5.蒐集相關技術及資訊
6.舉辦座談會、研討會、說明會、論壇等活動
7.定期報導執行成果,並刊登於相關刊物或網站
8.各委員會、SIG視實際運作需要,其辦理活動可斟酌採收費方式,以求自給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