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勞動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業經審核通過,取得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資格,並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相關檢查作業。敬請會員廠商參照辦理,轉知所屬人員依規應檢。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5月22日衛授疾字第1140005266號函辦理,來函如附。二、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自114年7月1日起納入「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適用現行規定辦理相關檢查項目。敬請會員廠商於安排健康檢查時,確實依據公告名單指定醫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