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我國,請協助加強宣導配合我國防疫措施,入境時勿攜帶動物檢疫物,並請轉知該國親友不要寄送豬肉製品等動物檢疫物至臺灣,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以下簡稱防檢署)114年5月20日防檢二字第11414867995A號函辦理,來函如附。二、非洲豬瘟外語宣導素材請至防檢署網站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或本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網址:https://fw.wda.gov.tw)專區連結/非洲豬瘟資訊專區,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