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勞動部來函轉知「勞工確診新冠肺炎或被要求居家隔離,祈隔離期間如無法提供勞務,健保快譯通APP知PCR檢測結果或電子居家隔離單均可作為請假證明」之新聞稿,來函如附,請本會向所屬會員廠商加強宣導。
說明:依據勞動部 勞動條 3 字第 1110140477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