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電子報 友善列印∣ 字體大小: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版本:2.0)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下稱本會)為提供會活動廣宣資訊、課程及活動報名相關服務,並確保報名人員之利益,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人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電子郵件帳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服務機構、部門、職稱、通訊住址及聯絡電話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2.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本會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本會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計畫活動廣宣、課程及活動之相關作業,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5.報名人員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會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規定,本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6.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
為辦理計畫相關活動廣宣、課程及活動之相關作業,例如:寄送計畫活動廣宣、課程及活動相關資訊通知、製作資料及證書,以及本會相關單位為活動、課程行政業務或研究所必需者。
7.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蒐集方式:網路報名系統、本人紙本親寫,或以其他方式報名活動及課程者。
(2)保存及利用期間:您的個人資料將自報名日算起,保存至本會結束,以做為本人、主管機關或本會相關單位查詢;本會將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個人資料使用之限制:本會依此聲明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計畫於蒐集目的及用途內合理利用,不會提供給本會不相關之第三方單位使用。
8.提醒:
(1)報名與會人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
(2)報名與會人員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冒用、盜用、不實之情形,將可能導致無法參加相關課程及活動,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進而影響各項相關服務或權益。

我已閱讀並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予本網站之聲明範圍內使用:
( 請注意,此處點選同意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之書面同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