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食藥署檢送「非侵入式陽壓呼吸器」及「超音波透熱治療儀」等2項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食藥署107年2月2日FDA器字第1061609879號函辦理。
二、FDA公告「非侵入式陽壓呼吸器」及「超音波透熱治療儀」等2項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如附件),以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