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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標檢局「應施檢驗配線用插接器及延長用電源線組等四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說明會」會議紀錄

主旨:標檢局檢送106年11月24日召開「應施檢驗配線用插接器及延長用電源線組等4項商品相關檢驗規定說明會」會議紀錄如附件,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標準檢驗局106年11月30日經標三字第10630006990號函辦理。
二、本次會議重點摘略如下:
1.有關RoHS部分,標檢局將電機電子類應施檢驗商品增加CNS 15663限用物質「含有標示」要求,因僅要求誠實標示,產品結構並無須修改或變更,故仍請所有廠商配合原公告時程於107年1月1日實施。
2.標檢局為避免造成對產業之過多衝擊,擬針對配線用插頭及插座、轉接器、延長用電源線組及電纜捲盤等4項產品之相關檢驗規定進行修正,原公告之新版檢驗標準實施日期(107年1月1日)不變,並自實施日期起只接受新版檢驗標準的申請案件,但已取得舊版檢驗標準之證書可使用至證書期滿,至多延長一年至107年12月31日止。
3.為鼓勵廠商盡快完成新版檢驗標準之驗證,對於已取得新版證書之廠商,標檢局將於明年出發佈相關新聞稿,並同時公布已取得證書之廠商及產品資訊,供消費者優先選購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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