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送106年9月12日經標三字第10630002810號公告「電子類之網路多媒體播放器等3項為商品驗證業務委託辦理之驗證類別及驗證項目」,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相關函文影本與類別及項目明細表,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6年9月12日經標三字第10630002811號函辦理。
二、驗證類別:
(一)電子類:網路多媒體播放機與投影機
(二)資訊類:列印或複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