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應施檢驗3C二次鋰行動電源及3C二次鋰單電池/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業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中華民國106年4月5日以經標三字第10630001510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6年4月5日以經標三字第10630001511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管理具相同參考貨品分類號列之商品,本局規劃於該號列增加第12碼俾利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