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本標準係因應國內儲能產業之發展,參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及法規要求,制定成為台灣儲能系統產業推動聯盟之產業標準。
本標準係依台灣儲能系統產業推動聯盟之規定,組成標準起草工作組並經台灣儲能系統產業推動聯盟審定,由台灣儲能系統產業推動聯盟公告為產業標準。
本產業標準採自願性方式實施。但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引用全部或部分內容為法規者,從其規定。
本標準並未建議所有安全事項,使用本標準前應適當建立相關維護安全與健康作業,並且遵守相關法規之規定。
本標準之部分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與著作權,台灣儲能系統產業推動聯盟不負責任何或所有此類專利權、商標權與著作權之鑑別。
若法規或國家標準有相關規定,應優先於本標準。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陳銘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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