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勞動部來函請本會轉知調整「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附表1之雇主聘僱外國人行蹤不明人數或比例裁量基準管制方式乙案,來函如附,請本會向所屬會員廠商加強宣導。
說明:依據勞動部 勞動發管字第 1110005152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