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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將對氣候有害的進口產品課徵碳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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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歐盟議會以444張同意票、70張反對票和181票棄權通過了歐盟碳邊界調整措施決議(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asure, CBAM)。這個想法最早是由歐盟執行委員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於2019年7月提出,也被稱為碳關稅。歐盟委員會未來將對氣候有害的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而高碳排放量產品如鋼鐵、水泥、鋁或化肥等將首當其衝。歐盟為了實現2030年以前溫室氣體排放至少減少55%、2050年達到氣候中和目標,於2005年建立了全球第一個碳排放交易體系,但由於許多國家並沒有相同的制度,碳排放交易提升了歐盟企業的成本,尤其給工業和電廠帶來巨大成本,在全球化的影響之下企業轉移生產製造到其他國家,導致碳排放也跟著轉移到另一個國家,整體來看還是沒有達到減碳的效果,所以歐盟內部有越來越多的聲音要求對進口產品課徵碳關稅,以防止碳洩漏,同時還給歐盟企業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除此之外,碳關稅每年也將為歐盟帶來約140億歐元的稅收,歐盟委員會7月中旬將於布魯塞爾的大型氣候方案中提出CBAM的具體詳細計劃。
CBAM第一階段只影響進口水泥、電力、化肥和各種鐵、鋼、鋁等產品並且適用於除冰島、挪威、瑞士和列支敦士登以外的所有第三國,但歐盟委員會保留修改產品清單和第三國名單的權利。如果第三國引入歐洲模式的碳排放交易系統,並與歐盟碳交易系統結合,就有機會被列入例外的第三國名單上。
碳關稅應以歐洲企業競拍碳排放證書的每週平均價格為基礎,第三國企業可以申報其在生產國已發生之二氧化碳排放費用,以達到降低歐盟碳關稅的目的,然而,計算製造業產品的二氧化碳足跡和成本在供應鏈全球化的今天是極其複雜的,整個供應鏈的所有階段都必須完整地被紀錄下來,而要檢驗這些資料的正確性和真實性對歐盟自身也是龐大的行政作業。實施碳關稅之後進入歐盟市場的企業是有公平競爭的前提了,但位於歐盟的出口導向企業如何在國外市場公平競爭卻是尚未被提及的問題,另外,歐盟針對一些能源密集產業反而分配免費碳排放權,亦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而為輿論所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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