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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電產業將迅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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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德國商報、energate-messenger.de等

丹麥風力發電設備製造商Vestas在全球已設置8萬台風力發電機,相當於德國岸上和離岸風力發電機總安裝量的三倍;Vestas過去有長達五年為全球第一大風力發電設備製造業者,2020年才被美國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GE)擠下。

Vestas長期以來表現優於同業,但在全球COVID-19疫情與風力發電市場激烈價格戰下,其2020年的營業利益在經特殊影響的調整後,達7.5億歐元,較2019年下滑四分之一,低於分析師預期。

不過儘管受到疫情影響,銷售額仍顯著增長22%,達148億歐元。策略上Vestas在2020年底成功以7億歐元收購與日本三菱重工業之合資企業MHI Vestas Offshore Wind(MVOW)所有股份,取得百分之百經營權,並整合到Vestas集團下。

Vestas執行長Henrik Andersen在接受德國商報採訪時表示,因Vestas不願錯過離岸風力市場的發展趨勢,因此須集中業務;預計未來十年,離岸風力將從利基能源走向新能源領域的主要電力來源之一。Andersen認為,目前離岸風力系統價格仍較岸上風力發電機高,但這將改變。

特別是全球對綠色氫氣的強大需求將促進離岸風力產業發展。Andersen視此為一大機會。

以下為訪問內容:

風力發電目前佔全球電力需求的6%,離岸風力僅貢獻其中極小部分。未來離岸風力的重要性為何?

未來離岸風力將扮演更重要角色。許多國家已對離岸風力發展設立遠大目標,這主要也與技術發展迅速,以及岸上與離岸風力發電的成本差距逐漸縮小有關。

目前岸上風力與離岸風力市場比重是十比一,未來也將改變;2020年全球離岸風力發電產能新增了5,206GW,預計到2030年將成長到23GW。

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e Energieagentur)甚至宣稱離岸風力將能是未來最重要的能源。

Andersen認為現在說哪種能源將成為主導能源還為時過早。可確定的是由化石燃料過渡到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且將是風力、太陽能、氫氣同步發展;離岸風力無疑將是最重要的能源之一,因它可提供生產綠色氫氣最穩定且最大量的電力。

這是因為離岸風力發電機產能較岸上風力發電機大的緣故。Vestas近期宣布其最新的風力發電機輸出功率高達15MW,這已是頂級效能嗎?

Andersen表示極限值還未達到;2000年全球風力發電量僅12GW,2020年已成長到近700GW。風力發電因技術提升已極具競爭力。

Vestas最新的離岸發電機葉片直徑為236公尺,尺寸和技術在過去20年中幾乎成指數性呈長,當然未來在尺寸會達到極限,屆時比較的便不是更大更好,而是效能。

特別是價格更低...

過去十年來,風力電能價格已降低三分之二;離岸風力與岸上風力發電成本皆下滑60%;10年前有90%的風力發電有賴國家補貼,如今只有10%。

離岸風力成本同樣將繼續降低,不過隨著需求持續成長,必須計劃興建新的生產地點,開發成本中也須考慮這部分。

除成本與規模外,離岸風力產業發展了一項創新技術,是否未來風力發電機會漂浮在海面上而有所謂的漂浮離岸?

漂浮技術使離岸風力發電不再受限於只能在距海平面60公尺深度區域安置發電機,外海地區的風速更高。

水深超過60公尺地區透過漂浮技術產生的風能,有80%可被採用;此一技術產業化將可降低漂浮離岸發電成本,目前已在規劃。

氫氣發展趨勢也將帶動離岸風力的發展潛力?

Andersen認為離岸風力在生產綠色氫氣方面可扮演重要角色;畢竟離岸風力滿載時數高、產量大,並為所有可再生能源中最適合提供大型氫氣工廠永續性電力者。

不僅結合風力和氫氣能源具發展潛力,整合風力、太陽能及電力儲備系統的海上混合能源島(Hybrid-Energieinseln)已在規劃中,那將是未來趨勢嗎?

丹麥的確已在規劃建造首座能源島(Energieinseln);因為整合風力、Power-to-X(用於儲存或處理剩餘電量的技術,縮寫為P2X或P2Y等)和太陽能,能達到更快速脫碳的潛力相當大。

能源島的優勢在於可利用海上更高的風速所產生的能量,再透過高壓直流輸電系統和岸上Power-to-X基礎設施進行傳輸,繼而消費者將受益於低價電費。

若可在海上發展此能源島專案,離岸風力市場潛力將擴展;目前採取離岸風力的國家仍不多。

目前發展離岸風力的國家有中國、韓國、日本和歐盟,有可能美國新總統Biden重回「巴黎氣候協定」後,也將加入;至於漂浮或能源島等新技術,將可成為日本和台灣等國家離岸風力方面重要的能源來源。

歐盟目前仍是最大的離岸風力發電市場,並計畫到2050年可在海上生產達300GW風力電能,這個目標實際嗎?

是的,只要未來五年不只是討論,而是真正開始執行的情況下,便可達到此目標,特別是政府方面切實依規範朝目標執行。

為達目標,是否需要更多如Nordlink(挪威和德國海岸之間的輸電線)的跨國專案?

Andersen認為此類專案在未來將更形重要;北歐地區可較容易使用共同的網路,不過跨國基礎設施會是爭議關鍵點,希望屆時不要為了海上領土主權引發爭議。

若歐盟對海上風力發電進行共同協調監管,會有所幫助嗎?

Andersen認同此法,重點是歐盟與各會員國間應緊密合作,特別是如綠能專案的執行;歐盟在規範與執行上常花太多時間,建議應加速進行;在離岸領域要規劃的時期很長,須事先規劃10到20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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