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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署預告修正「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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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2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91208128A號函辦理。

二、檢送「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三、會員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若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10年1月5日前將意見email或傳真至本會,以利彙整提供環保署參採。

四、聯繫窗口:環保署 李衍寬 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9E-mailyklee@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沈姵甄 小姐
電話:(02)8792-6666分機273,傳真:(02)8792-6039emailsheily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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