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7月1日環署水字第1090047939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修正「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項第一項附件公告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陳薏涵 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1;e-mail:yhchen@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先生電話:(02)8792-6666分機277,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