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4月21日勞職安4字第1091021603號函辦理。
二、檢送「動力堆高機自動檢查紀錄表(內燃機配衡型、電動配衡型及電動伸縮型)」等參考表單1份,事業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與動力堆高機實際種類與型號,訂定適用之表單。
三、聯繫窗口:職業安全衛生署 張藝騰 電話:02-8995-6666分機8148;e-mail:cw0221@osh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