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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署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發布令影本及「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告影本,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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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323日環署空字第1090020262號令辦理,檢送「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

二、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323日環署化字第1090020218號公告辦理,檢送「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告影本及附表各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劉俐君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03e-maillichun.liu@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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