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24日環署空字第1090022061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停止適用「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販賣及使用生媒、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汙染物質申報作業」公告影本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劉俐君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03;e-mail:lichun.liu@epa.gov.tw
聯絡人:展覽專案室,姓名:蔡育仁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