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9年1月9日環署化字第1088000795號公告辦理。
二、檢送「應設置自動偵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公告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夏碩君 電話:02-2325-7399分機55404;e-mail:shuojyun.sia@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姓名:蔡育仁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