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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署訂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公告影本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修正發布令影本,並自109年1月16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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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912日環署化字第1088000770號公告辦理,檢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公告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二、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913日環署化字第1088000767號令辦理,檢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

三、聯繫窗口環保署 許思亮張家銓 電話02-2325-7399 分機5521155203

e-mailszuliang.hsu@epa.gov.tw chichuchang@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姓名: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 ,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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