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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修正「有關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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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依據經濟部108.6.6經貿字第10804602550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訂定發布施行,歷經九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玆為鼓勵廠商至不同新興市場拓展貿易,及為使更多廠商能獲表揚,避免獲獎廠商重複,爰擬具本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修正獎項名稱及獲獎條件,並明定第一項獎項,同一廠商五年內以獲頒一次為限。

國貿局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trade.gov.tw/

聯絡人: 國際業務室,姓名: 陳書萍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43 ,傳真:(02)8792-6141 email sasa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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