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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署修正「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60條附表1」公告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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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為減輕小型養豬場行政負荷,加速辦理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有必要簡化小型養豬場肥分使用申請管理程序,及依飼養豬隻規模,分級管理及簡化其檢測監測作業,以積極推動畜牧業循環經濟措施。
二、依據環保署108年3月8日環署水字第1080015632號公告修正。
三、公告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詳附件。
四、聯繫窗口:環保署 劉峯秀
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4;email:fhliu@epa.gov.tw

聯絡人:專案服務室 蔡育仁
電話:(02)8792-6666分機 277,傳真:(02)8792-6039,email:arlen@teem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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