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標檢局109年9月15日經標三字第10930004460號公告辦理
二、未符合前揭公告修正後檢驗標準(增加CNS 12623相關規定)之形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證書名義人應於110年6月30日前提供CNS 12623檢驗標準形式試驗報告及技術文件向標檢局申請換發證書,逾期未換證者,標檢局將依商品形式認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款或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9款規定廢止其商品形式認可或驗證登錄。
三、前揭商品公告內容可至標檢局網站首頁/焦點消息/業務公告項下查詢
四、詳如附件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