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為研訂109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敬請會員填寫調查表如附檔,俾辦理後續事宜,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109年3月17日淵綜字第1090000146號函辦理。
二、本調查依據所得稅法第80條第4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75條規定辦理。
三、財政部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之訂定,係參酌各該業同業公會所提供之資料並配合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核定資料,加以彙整修訂,並非以個別營利事業之營運狀況作為修正依據,合先敘明。
四、有關旨揭調查表,請按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8次修訂)小業別之標準代號順序,依序填列相關資料,並請務必填明各標準代號。
五、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8次修訂)請至財政部統計處網站查詢,http://web02.mof.gov.tw/std/main.htm
六、敬請於4月30日前回覆工總承辦人李中慧,電子郵件chlee@cnfi.org.tw,電話02-270335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