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送「107年度商品驗證業務委託財團法人臺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辦理」公告函文影本如附檔,敬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7年2月27日經標三字第10730001261號函辦理。
二、台灣大電力研試中心受託執行業務項目:電機類之空氣調節機、安定器、螢光燈管(泡)、LED燈泡、電冰箱、洗衣機及乾衣機等7項商品,包括商品驗證登錄案件之受理、審查、證書之核(換)發、驗證商品之監督及相關管理事項。